丰台折返油库输油管线及库区部分设施大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企业信息
丰台折返油库输油管线及库区部分设施大修
工程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企业信息 丰台折返油库输油管线及库区部分设施大修 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集团公司大修资本化资金,该工程项目为集团公司重点应急工程,现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集团公司批复及《关于修订印发丰台机务段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丰机办〔2020〕84号)之相关规定,该项目拟采用比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因截止2023年8月9日第一次采购公告止,参与投标的投标商资质经审查不足三家,故进行第二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方参与。
一、工程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需求 数量 |
1 | 丰台折返油库输油管线及库区部分设施大修 | 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部门、行业标准。具体见采购公告一、3项技术标准及规范。 | 项 | 1 |
1.大修项目概况:
丰折油库始建于1990年6月,位于丰台区老庄子乡北天堂村村北320m,占地面积45亩,该油库地上罐区共建有4座立式拱顶油罐,容量均为2000m3,存储0#柴油,2013年7月新建油库地下罐区,每个均为60m3,存储-35#柴油。目前1号罐储存0#柴油,2号罐储存消防水、3号罐储存机务用0#柴油(现状空置),4号罐存放0#柴油,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2022年7月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丰台机务段丰折油库进行了安全评估报告,提出部分不符合规范要求问题;2023年3月20日北京市应急局于对丰折油库进行安全检查,提出部分不符合规范要求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集团公司机务部组织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聘请专业设计公司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正措施,2023年集团公司批复大修资金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消除油库安全隐患,确保油库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
2.项目整治内容:
(1)重新施划地上储罐区消防道路路面,满足不小于3m的要求。
(2)重新施划地上储罐区消防道路路面,满足路面宽度不小于4m的要求。
(3)地上油罐区南侧和西侧的围墙应改为高度不低于2.5m的实体围墙。东部部分铁艺栅栏也应该改为高度不低于2.5m的实体围墙。
(4)油品管线穿越防火堤的空隙应用不燃烧材料填实。
(5)地下罐油泵房应设置可燃气体排放管口。
(6)尽快维修发油台、泵房处可燃气体报警仪,确保其有效性。老发油鹤管处增设可燃气体报警仪。
(7)发油台进行重新设计更改由上装鹤管改成下装鹤管。
(8)4号罐需单独设置一套远程紧急切断阀并具备手动切断功能。
(9)与4号地上储罐连接的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的管道。
(10)对整个油库的管道进行全面检测,对超过使用年限、防腐层损坏的管道进行更换。
(11)储罐区和装卸区内,在四周道路设置户外手动报警设施,其间距不宜大于60m。
(12)变配电室出入口的门向外开启,但消防泵房的门是向内开启需更换。
(13)防火堤内或围堰区域应采用符合GB50016要求的不发火地面。
(14)移动式的接地连接线,宜采用绝缘护套的软导线,通过防爆开关,将接地装置与液体装卸设施相连。
(15) 油品收发区,设置固定或移动式静电接地报警系统。发油过程应实现静电报警与发油泵的联锁控制功能,一旦出现静电报警,联动发油泵停止发油。
(16)将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独立于其他系统单独设置。
(17)释放源处于露天或敞开式厂房布置的设备区域内,可燃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0m。
(18) 可燃气体探测器参与消防联动时,探测器信号应先送至专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报警信号应由专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输出至消防控制室的火灾报警控制器。
(19)拆除工程及垃圾外运。
3. 本次整治遵循以下技术标准及规范
(1)《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
(2)《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T 50493-2019)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 3036-2010)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 3035-2010)
(5)《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涉及 两重点一重大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12年-2013年)工作的通知》(京安监发〔2012〕23号)
(6)《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油库自动化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京安监发〔2014〕27号。
二、对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回函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企业法人本人签名);有授权的企业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企业法人、授权代理人本人签字);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2.采购的项目均由1家提供,不接受联合体名义报名。
3.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税务部门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及具备履行合同的相应能力。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且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度(2020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方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度(2020年-2022年)的类似铁路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优先考虑承揽过机务油库工程施工的投标方。
6.信用要求:
6.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生产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生产商 黑名单 。
6.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投标方需对标的现场进行勘查。
三、采购主要日程安排
拟参与投标方于2023年8月14日09时前将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企业信息,进行资格预审,逾期不再接受,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接受投标。
四、其他说明
1.采购办法:比照竞争性谈判。
2. 工程工期要求:2023年9月底前完成。
3.该项目为 交钥匙工程 ,投标人需负责该项目办理安全评估报告前所需的各项检测报告,含安全评估报告以及项目正式验收前其他相关手续。
4.投标人出现在采购或履约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无正当理由据不履行合同,自身或协助他人伪造虚假证明材料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等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生产商,期限为三年。履约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投标方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追究生产商违约责任,并单方解除合同。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自大修工程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不少于24个月,在采购方提出需求时,成交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如有必要能在24小时派人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6.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6.1合同价格,含安装、调试、安全评估等及一切税费。
6.2结算支付前,成交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及验工计价单。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企业信息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西北里75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1051850137